各学科性学院、楚才学院、曼城联合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教字〔2024〕5 号)(下文简称《方案》)精神,学校将于2024年11月开展预评估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审核评估重点,切实做好自查自评自建工作,在深入研究、凝练总结基础上撰写学院自评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全面性。在内容和范围上应当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的落实情况,系统且有层次地展示不同层面、不同维度上学院教育教学的工作进展和成效。
2.概括性。应提炼出最具代表性、最具影响力的工作成效进行展示,并聚焦关键领域和主要矛盾,指出问题的核心所在,为后续提出改进措施提供明确的指向。
3.写实性。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说明。要求以审核评估基本状态数据为依据,遵循实证性原则,既要展示成绩和亮点,更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并明确具体的整改举措。
二、撰写内容
各学院要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按照7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及审核重点,以专业为基础,指定专人执笔,按照《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参考模板》(详见附件)逐项撰写自评报告内容。
三、撰写要求
1.认真学习研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湖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仔细研究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准确理解审核评估内涵,在深刻理解并把握审核要点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
2.自评报告要覆盖指标体系所有一、二级指标的所有项目,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精炼,其中问题与改进措施部分要求占自评报告的三分之一。撰写问题与改进措施,要找准关键核心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明确整改的目标和发展方向。
3.自评报告需系统总结近三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涉及到体现年度变化情况的比较分析类数据,可列近三年(或学年)的数据表格。原则上,经费、图书、教研成果、仪器设备总值等数据应按照自然年统计,其它数据按学年统计。
4.自评报告内容应遵循实证性原则,撰写要处理好自评报告与相关的基本状态数据、教学档案统计数据及支撑材料之间的对应关系并相互印证,报告内容可加入核心数据图表进行分析(数据图表可自行设计),做到逻辑清晰、前后贯通。
四、报告格式要求
(一)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居中。
(二)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字,用“一、”“二、”“三、”标识。
(三)二级标题:楷体GB2312三号字,用“(一)”“(二)”“(三)”标识。
(四)三级标题:仿宋GB2312三号字,用“1.”“2.”“3.”标识。
(五)四级标题:仿宋GB2312三号字,用“(1)”“(2)”“(3)”标识。
(六)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两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仿宋GB2312三号字。附件正文格式参照正文格式。
(七)页面设置:每页22行,每行28字,行距28磅。
页边距:上:3.7厘米 下:3.5厘米;
左:2.8厘米 右:2.6厘米。
页码阿拉伯数字半角4号字,编排在正文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单页码据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页码居页脚外侧,从正文开始标页码。
五、支撑材料
1.依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审核重点,对应自评报告,结合工作实际,整理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论证充分的支撑材料。
2.支撑材料涉及到的数据表的格式和内容可以按照教学管理档案的要求提供或自主设计。所有材料按目录整理装盒存于学院备查。
六、其它
2024年9月10日前,各学院需将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目录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校评建办(综合楼309室),联系人:彭小牛,电子版发至邮箱:hubuzlb@163.com。
附件: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参考模板
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