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如何考察教学基本设施和教学经费投入?
答:教学基本设施主要包括各类教室(普通教室、语音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学仪器设备、实习场所(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馆及其管理手段和年图书文献资料购置费、计算机网络利用、运动场面积和设施等。教学基本设施按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规定标准考察。所谓“基本达到”是指数据适当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教育部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但必须高于“黄牌警告”的标准,一般指二者间的中间值。
考察教学经费投入,主要看教学经费投入是否能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其中,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人民币,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116.合格评估指标中所称的“实习基地”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答:(1)场所是稳定的;(2)有明确的实践教学目的和内容;(3)有稳定的教师和辅助人员队伍;(4)有科研和技术生产活动;(5)有开展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的实际项目;(6)场地和设施能满足教学需要。此外,还应根据自身的性质和人才培养要求,规划、选择、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形成完善的实习基地群。
117.如何考察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
答:专业设置主要从四个方面考察,一是要符合学校的定位,二是要符合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要符合教育规律,四是有专业设置条件要求。结构调整主要考察学校能否根据地方区域(行业)经济发展对人才阶段性实际需要,不断优化专业结构。
注重特色专业培育主要考察学校是否制定了专业建设规划,能否遴选优势专业开展特色专业建设;特色专业建设要充分考虑地方性。
新办专业指评估时毕业生未满三届的专业。新办专业是考察的重点,主要内容为:新办专业的开设是否符合服务面向,开设依据和论证是否充分,专业口径、布局是否符合学校的定位,教学条件(如实验室、设备、实习见习、教学资料、师资队伍等)是否基本满足培养要求,教学质量是否有保证,学生是否满意等。
学校在专业建设中,还需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要把专业建设思路是否清晰、措施是否得力、效果是否明显作为重要问题来思考,明确专业建设的思路、组织、程序、要求等,优化学校与二级学院之间在专业建设上的关系,保持一致性;二是要重视专业能力的培养,并按照专业能力→核心专业能力→核心课程→核心项目→核心平台等的思路,把培养工作做具体、做扎实;三要重视专业团队建设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四是在“怎样办好专业”问题,要考虑以下十一个对接:(1)专业与产业(链)对接;(2)专业课程内容与岗位要求对接;(3)教学过程与工作(生产)过程对接;(4)学历资质与职业资质对接;(5)教学与培训对接;(6)实习实训基地与就业基地对接;(7)各种专业平台与产业相应平台对接;(8)专业标准与专业认证标准对接;(9)专业团队与产业团队对接;(10)专业创新力与学生创业教育对接;(11)专业能力与学科能力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