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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概述篇)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点击:

高等教育评估是我国一项持续推进40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新一轮审核评估是相对于2013-2018年组织实施的审核评估而言的。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

 

(1)评估导向变化。强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2)评估内涵变化。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3)评估类型变化。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和不同指标模块供高校自主选择。(4)评估方法变化。采取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当好“医生”和“教练”,为学校“诊断把脉”,突出评估为学校服务。(5)评估功能变化。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评价结果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评估共享使用,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增加线上评估环节,优化评估流程。(2)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实现一校一案。(3)注重常态化资源运用,落实减负增效。(4)丰富评估视角,强化多元评价。

 

(1)把上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作为申请受理的门槛条件之一。(2)增设审核评估问题清单,建立“回头看”随机督导复查机制。(3)促进学校把新一轮审核评估与学校“十四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的落实结合起来,把当前举措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4)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学校整改情况和关键办学指标进行督导复查,持续追踪整改进展,不断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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